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遗失物处理规则
一、旅客拾得遗失物处理
1.旅客在车站、车厢内拾得之遗留物,得交由本公司询问处点验处理,本公司将附收执联单由拾得之旅客收执。
2.本系统范围外所有人不明之遗留物,由拾得人自行交由警察机关依法处理。
二、旅客遗落遗失物处理
1.旅客於本系统内遗留物品时,可洽询问处请求协寻。
2.本公司官網設置遗失物查询系統,旅客如遺落遺失物,可上該系統進行查詢。
叁、遗失物认领
1.旅客认领遗失物时须携带身分证件,证明其為遗留物之所有人。
2.若认领人非所有人本人,须持有认领人本人及所有人之身分证明文件,始得办理遗留物领回手续。
四、注意事项
1.本公司依法令及相关规定处理遗留物,不负遗留物损害赔偿责任。